日照市開展獸用抗菌藥物整治工作
來源: 發布日期:2011-03-19 發布者:曉天 共閱1522次
按照省衛生廳、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和畜牧獸醫局等四廳(委、局)下發的《關于印發全省抗菌藥物聯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魯衛醫字〔2010〕28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全市獸用抗菌藥物經營和使用等各環節的管理,促進全市獸用抗菌藥物的科學、合理、規范應用,確保畜產品質量安全和畜牧業健康持續發展,日照市畜牧獸醫局局制定了《日照市獸用抗菌藥物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和《2011年全市獸藥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自3月15日—10月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獸用抗菌藥物整治工作。本次檢查的范圍是全市獸藥經營企業、畜禽養殖企業和動物診療機構,分動員部署、組織實施、督導檢查三個階段進行。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是:
一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活動,摸清獸用抗菌藥物使用和細菌耐藥性現狀。組織全市各級畜牧獸醫部門,選擇肉雞、蛋雞、肉鴨、生豬、奶牛等養殖集中、用藥量比較大的養殖場,開展獸用抗生素等抗菌藥物使用情況調查活動,摸清常用抗菌藥物的品種、數量和用法,有計劃地開展細菌耐藥性監測工作,篩選出療效好、用量少、不易產生耐藥性的抗菌藥物,以指導獸藥使用。
二加強畜禽養殖用藥監管。組織開展獸用抗菌藥專項整治活動,加強養殖場(小區、戶)用藥安全監管工作,建立完善用藥記錄和休藥期制度,嚴查使用人用抗菌藥違規行為,對不規范使用獸用抗菌藥的行為依法嚴厲查處。逐步建立執業獸醫師制度,推行處方藥制度,保證畜禽養殖業在獸醫指導下安全用藥。
三加強獸藥經營環節監管。積極組織開展獸藥市場清理整頓,加大獸藥GSP認證企業后續監管力度,進一步規范獸藥經營活動;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獸藥違法行為,嚴格控制人用抗菌藥物流入獸藥市場,嚴查獸藥經營企業銷售人用抗菌藥違規行為,嚴禁獸藥經營企業違法銷售違禁和未經批準使用的抗菌藥物。
四加大宣傳力度,創造良好的安全用藥輿論環境。加大獸藥安全使用宣傳和培訓力度,提高獸藥經營者、使用者合理用藥意識。向公眾廣泛宣傳合理用藥知識,提高全社會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認知度和參與度。以濫用抗生素造成抗藥性的嚴峻形勢、不合理用藥造成藥物殘留進而發展為畜產品安全事件等案例,向公眾廣泛宣傳合理用藥的意義。做好輿論引導和應對工作,創造良好的科學監管、安全用藥輿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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