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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養殖戶朋友說:“中央的政策是好的,地方政府不執行。就像我們某縣一樣,所有養殖場一律拆除,一個不留。個別養殖戶的雞鴨豬限期沒處理的,活生生都給拍了。有誰能為某縣成千上萬的養殖戶做主,欲哭無淚”。
很顯然,強拆問題依舊沒有過去,很多不好的現象還在發生,而廣大客官對補償顯然還不是很清楚。
日前,農業部長已經公開表示,養殖場拆遷確實存在極端做法現象,也的確侵害了養殖戶的利益。
而且既然知道已經損害養殖戶利益,為什么沒有行動表示呢?難道不該補償那些受損的養殖戶嗎?
我們都知道,我們國家問題不嚴重普遍,上面是不會發表聲明的,很顯然豬場強拆還存在許多強硬傷民的地方,可是,只是發表聲明是不是太不應該了。如果真的想保護養殖戶利益,那就不該說說而已,拿出行動來才是真的。
強拆來了,豬場到底該怎么維權?
我想大家應該知道,豬場遭強拆,,說誰都會,做卻不是,而關系到養殖戶切身利益,這種事務必要靠自己。
豬場關停,雞場關停,這種非土地利用進行拆遷的這種補償,到底該怎么補償
現在各地都在禁養,關閉不符合標準,或者說規模不大的養殖場進行關停。這些養殖場主大都是農村剩余勞動力來生產經營的,一旦關停,該如何補償呢?以下將引入今天的重點,北京資深企業拆遷律師吳少博給大家講解相關官內容。
確確實實,在法律上,在基本法層面上比較缺失,所以實踐中造成,場主茫然,不曉得怎么跟政府談補償問題。律師們經過梳理,來告訴大家如何從法律角度解讀養殖場補償問題。
律師說法:法律層面確實較為缺失
第一個問題、法律規定的關停,適用哪些具體的法律依據?
1、是從你經營,比如用國家的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或者是畜牧養殖污染防治條例, 對你養殖進行關停。這兩年網箱被拆除,你考慮一下是不是就是按照水污染法進行的呢?
2、是從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可能你涉嫌違法用地或違法占地的問題,你可能用了基礎農田等;
3、是從建筑的角度,就是城鄉規劃法來確定你到底屬不屬于違章建筑。
第二個問題、如果被拆遷,如何來要求補償?
第一,如果確需采取了關停關閉并且廠房要進行拆除了,我們就應該參照當地征收拆遷的標準來給予補償,因為他所達到的效果,盡管你是不要地,但是對養殖戶達到的效果是一樣的,養殖業不養了,我上面的建筑也不復存在了,就應該參照你征收拆遷的標準來給予補償;
第二、按照民事損害賠償的角度來進行計算賠償,也就是說你來主張你的損失,比如我可以主張我房子內的設備機器無法再重新利用,我本身利用時間才用了5年,其他的5年已經沒法用了,這個機器的重置價的損失;
再比如我停產停業損失,一年我能賺20萬,你給我拆了,5年不能經營了我可以主張這100萬,當然這個法律依據不是很充分,也就是說你可以主張你的損失,這個損失還包括了有形損失和無形損失。
作為養殖場拆遷應該如何補償,這是一個從上位法的立法本意以及上位法本身所應該保有的一些含義中所推論出來以及民事上的基本規則來進行推論,當然是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規定的。有養殖戶朋友說:“中央的政策是好的,地方政府不執行。就像我們某縣一樣,所有養殖場一律拆除,一個不留。個別養殖戶的雞鴨豬限期沒處理的,活生生都給拍了。有誰能為某縣成千上萬的養殖戶做主,欲哭無淚”。
很顯然,強拆問題依舊沒有過去,很多不好的現象還在發生,而廣大客官對補償顯然還不是很清楚。
日前,農業部長已經公開表示,養殖場拆遷確實存在極端做法現象,也的確侵害了養殖戶的利益。
而且既然知道已經損害養殖戶利益,為什么沒有行動表示呢?難道不該補償那些受損的養殖戶嗎?
我們都知道,我們國家問題不嚴重普遍,上面是不會發表聲明的,很顯然豬場強拆還存在許多強硬傷民的地方,可是,只是發表聲明是不是太不應該了。如果真的想保護養殖戶利益,那就不該說說而已,拿出行動來才是真的。
強拆來了,豬場到底該怎么維權?
我想大家應該知道,豬場遭強拆,,說誰都會,做卻不是,而關系到養殖戶切身利益,這種事務必要靠自己。
豬場關停,雞場關停,這種非土地利用進行拆遷的這種補償,到底該怎么補償
現在各地都在禁養,關閉不符合標準,或者說規模不大的養殖場進行關停。這些養殖場主大都是農村剩余勞動力來生產經營的,一旦關停,該如何補償呢?以下將引入今天的重點,北京資深企業拆遷律師吳少博給大家講解相關官內容。
吳少博律師:確確實實,在法律上,在基本法層面上比較缺失,所以實踐中造成,場主茫然,不曉得怎么跟政府談補償問題。律師們經過梳理,來告訴大家如何從法律角度解讀養殖場補償問題。
律師說法:法律層面確實較為缺失
第一個問題、法律規定的關停,適用哪些具體的法律依據?
1、是從你經營,比如用國家的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或者是畜牧養殖污染防治條例, 對你養殖進行關停。這兩年網箱被拆除,你考慮一下是不是就是按照水污染法進行的呢?
2、是從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可能你涉嫌違法用地或違法占地的問題,你可能用了基礎農田等;
3、是從建筑的角度,就是城鄉規劃法來確定你到底屬不屬于違章建筑。
第二個問題、如果被拆遷,如何來要求補償?
第一,如果確需采取了關停關閉并且廠房要進行拆除了,我們就應該參照當地征收拆遷的標準來給予補償,因為他所達到的效果,盡管你是不要地,但是對養殖戶達到的效果是一樣的,養殖業不養了,我上面的建筑也不復存在了,就應該參照你征收拆遷的標準來給予補償;
第二、按照民事損害賠償的角度來進行計算賠償,也就是說你來主張你的損失,比如我可以主張我房子內的設備機器無法再重新利用,我本身利用時間才用了5年,其他的5年已經沒法用了,這個機器的重置價的損失;
再比如我停產停業損失,一年我能賺20萬,你給我拆了,5年不能經營了我可以主張這100萬,當然這個法律依據不是很充分,也就是說你可以主張你的損失,這個損失還包括了有形損失和無形損失。
作為養殖場拆遷應該如何補償,這是一個從上位法的立法本意以及上位法本身所應該保有的一些含義中所推論出來以及民事上的基本規則來進行推論,當然是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