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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銷從銷售進化而來,已經有30年的歷史了在中國。營銷被企業當成寵兒,享受了三十年,直到近幾年被跨國公司分拆為:市場部和銷售部,以及客戶服務部。這其中表達了銷售在企業內部的發展歷程。
從計劃經濟開始的銷售科到營銷部(或營銷公司),相關職務也從銷售科科長、到銷售經理、再到銷售總監,后面再到營銷總監,等等,一路走來。從這個企業最關鍵的部門的演變,可以看出我們國家企業在營銷方面的演變。這活脫脫的就是我們對市場的態度。
銷售之前被定義為簡單的“賣”;營銷被定義為“系統的賣”,再到今天被定義“品牌營銷”,這其中隱含著企業對與客戶溝通的演變;用菲利普和米爾頓·科特勒兄弟的話來說就是:營銷3.0的演變。銷售從單純的賣、到有思想的賣、再到今天體驗參與式的賣??傊?,都是為了能夠賣的多、賣得好、賣個好價錢。
營銷是企業的半邊天,它主宰著企業的命運。營銷總監曾經是企業的二把手,如今營銷總監被寄予了天大的希望和責任;也有的把營銷總監當成了虛偽的幌子,打一槍換一炮。營銷也好,銷售也罷,不是兒戲,玩不得。很多企業都對營銷總監寄予了厚望,以至于營銷總監成為了企業的唯一希望,業績不好則是隨便踢掉,甚至是理直氣壯謾罵。
營銷是一家企業的生命過程。當一個人準備投資某個項目、并準備以企業組織的形式出現的時候,營銷就在進行中。而企業的掌舵人,卻在企業初具規模之后,把營銷當成是了“招聘”的任務,往往把希望寄托在能夠找到一個“滿意”的營銷總監身上,或者是能夠找到一個自己滿意的銷售高手、特別是希望能夠創造奇跡。事實恰恰相反:一個企業的成功得失完全取決于企業的一把手,因為企業的所有人事都掌握在企業法人手上。
針對以上的觀點可以舉出無數的例子:海爾就是張瑞敏的、聯想就是柳傳志的,永遠不會是楊元慶的;TCL就是李東生的、萬科就是王石的,不可能是郁亮的;華為就是任正非的;蘋果就是JOBS的,不可能是庫克的,哪怕是喬布斯不在了,它蘋果也永遠是喬布斯的;……諸如此類,這是為什么呢?這就是品牌的意義。另外一個例子就是通用電氣的杰克韋爾奇,他創造的時代偉業,讓杰夫伊梅爾特成了“太子”,雖然他徹底顛覆了韋爾奇的做法,但是,通用電氣直到今天對于我們普通消費者來說還是韋爾奇的的印象。
針對這個現象,有人提出了“營銷總監已死”的觀點,非常認同。這種認同不僅是理論的而且是實踐的。營銷總監一職已經成為了雞肋,你如果想坐該職務必須具備更多的專業的屬性,或者是你能夠僥幸迎合了某些(總經理)老板的口味;否則必須在以下方面有所建樹。
快消品營銷總監必須是品牌的佼佼者,當然有些企業喜好大企業的營銷英才,其實這是一種短視行為。真正的營銷總監必須是對企業戰略有真知灼見的營銷管理者,否則的話,企業的領導者不會認可;現在的尷尬是品牌的做法很脆,你認為對的,老板不一定認同;因為這個品牌的做法是個預測性的或者說不確定的、不一定所有人都這樣認可的東西。而品牌的做法其實是個理論性的方法,現實的情況往往讓一些管理者失去了堅守的本分。當然不等于沒有規律。
在市場競爭激烈的今天,營銷和銷售已經是個附屬產品,它們的領導就是品牌營銷。說白了,今天的銷售必須是品牌銷售精英來指導和領導。在定位理論的指導下,營銷已經從客戶競爭轉到了占領客戶心智的競爭,這就需要營銷總監根據戰略客戶心智制定營銷策略。因此,之前大公司的品牌首席執行官就堂而皇之成為了營銷副總裁、高級副總裁或者總監。
營銷的尷尬正表述了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對市場的敏銳視角,也是營銷作為企業最前端部分的市場變化的體現。營銷部門或者職務稱呼的變化也就體現了營銷在我們國家的不斷演變,適應市場的積極性。營銷不是目的,目的是使得企業能夠充分發揮在以市場為依托的組織活動中提供更多的有價值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