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資訊
精準·省心·可靠
|
|
《四川省實施辦法》的修訂已列入省政府2013年立法計劃。成都商報記者昨日獲悉,該實施辦法修訂草案的送審稿目前正在省政府法制信息網公開征集意見,送審稿第二十八條規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根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需要,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在車站、港口、機場、動物及動物產品交易市場等相關場所派駐官方獸醫,上述場所應當為官方獸醫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據介紹,目前我省的實施辦法制定于1999年。全國人大于2007年修訂了《動物防疫法》,完善了動物疫病防控機制,并設立官方獸醫、職業獸醫等多項新的規定。目前,我省《實施辦法》已不能與國家的法律、法規正常銜接,不能適應動物疫病防控新形勢的需要,因此急需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