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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飲食商會近日提供的一份清單顯示,當地餐飲業稅費有50項,稅費在飲食企業總營收中約占了11%。“相當于顧客點一只雞,在享用前,雞的一條腿已被稅費‘吃’掉了!”許多餐飲企業呼吁,及時調整稅費標準有利于商貿業健康發展,進而促進消費。
單純看一下飲食業的稅費結構,營業稅、所得稅和“五險一金”三項相加占企業總營收已經超過10%,再加上消防、治安、環保等部門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所占總營收約1%,稅費在飲食企業總營收中約占了11%。絕對數絕對不算低,再橫向比較,餐飲業的營業稅按企業營業收入5%的比例征收,與房地產業、汽車銷售業、金融保險業等相同,高于建筑業等民生服務行業3%的比例,位列“高大上”的行列。從稅率上講,降稅去費有一定的空間,特別是在食材價格、用工薪酬上漲的語境下,似乎更有必要。
但是,需要正視的一個問題是,飲食業的稅費征收,并非百分之百與營業額相掛鉤,營業稅是通過發票來完成應稅的。相當多的時候,飲食是一次性消費,消費的額度不像房產、汽車一類的大宗商品還與產權登記相掛鉤,具有強制約束性。所以,飲食消費者不要發票的情況比較普遍。這意味著,飲食業計稅的營業額要大幅度小于實際營業額。
更關鍵的是,仔細看報道,真正抱怨的其實是以往“高大上”的高端餐飲業主們。眾所周知,自中央“八項規定”實施以來,高端餐飲業迅速步入“寒冬”。原有的高端飲食業是畸形消費結構的產物,正常高端消費的份額就那么大。比如,去公款后的餐飲消費,反而帶來了中低檔飲食業的火爆即是明證。市場轉型是必然,已有的這些高檔企業,真正需要做的是改變經營策略,大幅度降低經營成本,而非抱殘守缺,一味地抱怨稅賦重。高端飲食只能適應市場來自救,舍此之外誰也拯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