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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個肉食雞的飼養過程中,使用藥物時注意如下事項:
一、禁止使用國家明令禁用的藥物:如氯霉素、痢特靈,同時禁止用性激素類、氯丙嗪、甲硝唑等作為促生長藥。
二、在整個飼養期禁止使用下列藥物:克球粉、球蟲凈(尼卡巴嗪)、滅霍靈、氨丙啉、枝原凈、喹已醇(快育靈)、螺旋霉素、四環素、磺胺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二甲氧嘧啶、磺胺喹惡啉。
三、肉食雞25~30日齡內可用如下磺胺藥物(30日齡后禁用):復方敵菌凈、復方新諾明。
四、肉食雞送宰前14天禁止用下列藥物:青霉素、卡那霉素、鏈霉素、慶大霉素、新霉素。
五、肉食雞宰前14~7天根據病情可繼續選用如下藥物,其藥量按規定要求使用:土霉素、強力霉素、北里霉素、紅霉素、恩諾殺星(普殺平、百病消)、環丙殺星、氧氟殺星、泰樂菌素、氟哌酸。
六、預防球蟲病可選用如下藥物,宰前7天停藥:二硝苯酰胺(球痢靈)、氯苯胍、拉沙里霉素(球安)、馬杜拉霉素(加福、球殺死)、三嗪酮(百球清)。
七、送宰前7天停用一切藥物,最后1周所用飼料必須不含任何藥物。
八、禁止使用所有激素及有激素類作用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