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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有人當街賣山豬(野豬)肉,你們能關注一下嗎?”9月1日早上,記者接到市民報料后,隨即到現場了解情況。
記者來到市民報料的地點——江海區禮樂一路環島附近,發現路邊擺著個攤位,攤位上放著大塊已分割好的肉塊,旁邊放著一塊牌子寫著“山豬”,記者見到該肉塊皮膚粗硬黝黑,還滿布尖硬的毛,不像普通養的家豬。
一名中年男子正用刀分割肉塊并叫賣:“野生山豬肉,有嚼頭,好營養,30元一斤!”附近還有兩名男子警惕地左右張望?,F場圍了不少看熱鬧的市民,大家議論紛紛:“真的還是假的?”“野生山豬能吃嗎?” 一名圍觀群眾以30元的價錢買了3斤。
“這山豬肉是野豬嗎?有沒有檢疫證明?”一名婦女買了幾斤后發問,售賣山豬的男子說:“是野生的山豬,肉是彈牙的,比普通的豬肉好吃。豬肉是我們自己宰殺的。”女子說:“沒有檢疫證明的肉,我不敢買啦!”把豬肉還給了男子。
記者上網查詢得知,2000年8月1日,野豬(即“山豬”)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是受保護的野生動物。
市林業局野生動物保護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提醒市民,在街上見到這類叫賣的野生動物,不要購買。一是動物來歷不明,未經檢疫可能存在感染病菌,飼養或者食用都存在風險;二是這些動物有可能是國家保護的物種,購買或者出售都是違法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