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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9月1日至12月31日,玉林市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清理整治行動,嚴厲打擊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養殖廢物偷排直排、無證經營等違法行為。
據了解,此次專項整治對象是全市所有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重點整治在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及九州江、南流江、北流河等重要流域屬禁養區區域內的養殖場(小區)。整治內容包括無牌經營;場址在國家、自治區或規定的禁養區范圍內;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污染治理設施與主體工程未落實“三同時”制度;未配套建設畜禽糞便、廢水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理設施,且未委托第三方進行養殖廢物處理,污水未能達標排放;畜禽廢棄物貯存設施和場所未配套建設防滲漏、防溢流、防雨水淋濕、防惡臭等措施;未經處理直接向水體排放,傾倒畜禽廢棄物行為;未進行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辦理、排污費繳納等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