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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時間,因為私宰生豬被判刑的的案例屢屢發生,按照刑事案件被處罰的還大喊“冤枉”,不就是私宰生豬嗎,有沒有殺人,怎么就算是刑事案件呢?更有人錯誤認為賣私宰肉不算什么,正是有人私宰生豬,有人賣才形成了一條地下產業鏈,對人們的食品安全造成極大的隱患。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私宰生豬的危害。
私宰生豬與定點屠宰場除了手續齊全外區別何在
同樣的都是宰豬,私宰生豬除了手續齊全外,有哪些是不符合要求得呢?
生豬在定點屠宰場宰殺有三道嚴格的程序。首先,豬販收購生豬后運往消費城市的定點屠宰場后,須向駐場的動物防疫檢疫部門出示產地檢疫證明,為了追源,生豬還必須打有耳標,耳標上有國家農業部頒發的全國統一編號,通過查詢編號,可以查到進場的生豬豬場地址、電話等詳細信息;第二,進場后,動物防疫檢疫部門對該批生豬進行抽檢,主要檢查兩項內容:是否含“瘦肉精”、是否含有萊克多巴胺、是否含有磺胺,這三種物質都有毒,對人體有危害作用。只有抽檢合格后。當地動物防疫檢疫部門會才會發放準入證,生豬才能進入定點屠宰場;第三,生豬屠宰后,還要進行同步檢查,根據國家農業部等部委確定的檢查旋毛蟲等,全部合格后,生豬才能運出屠宰場銷售,不合格的生豬,全部予以沒收,并作無害化銷毀處理。
這些私宰點所宰的生豬,不僅沒有經過任何把關,而且屠宰的衛生環境如此惡劣,更有甚者,一些不良的私宰人員還就地給私宰豬注水,這樣的豬肉,給市民的肉品衛生安全帶來了巨大安全隱患。
工商部門:私宰生豬危害極大
私宰作坊往往不具備相應衛生條件,甚至為了牟取暴利制作“注水肉”。私宰作坊逃避了國家的監管,其生豬的來源,豬肉產品的質量都缺乏檢測,不能保證食品安全,危害市民身體健康。
工商部門提醒廣大市民,屠宰環節中非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屠宰的生豬產品,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者經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的生豬產品,以及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的生豬產品均為私宰肉。私宰肉進入市場,將嚴重擾亂市場的正常秩序,威脅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私宰生豬違法嗎?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和相關行政法規的規定,屠宰生豬實行定點屠宰,要經國家的許可,未經許可私自屠宰生豬,情節嚴重的,應當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規定,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其確定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名單及時向社會公布,并備案。未經定點從事生豬屠宰活動的,予以取締,沒收生豬、生豬生產屠宰工具和設備以及違法所得,并處貨值金額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難以確定的,對單位并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人錯誤認為賣私宰肉不算什么,但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營危害群眾安全食品達到一定數額者也是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一類。
私宰肉仍是肉品市場的一大危害,臨汾彥暢春食品公司提醒大家購買豬肉一定要到正規市場購買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