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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廣東省家禽經營管理辦法》正式對外公布。
東莞陽光網訊(記者吳金華)《廣東省家禽經營管理辦法》今天(12月15日)正式對外公布,并將于明年1月15日起在全省施行?!掇k法》規定,在劃定活禽經營限制區的同時,允許設置活禽零售點,采取臨時性休市的措施,保障公眾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
《辦法》規定了密集市區限制區內不得設置活禽批發市場,地級市以上政府可以設置1到3個活禽零售市場。按照《活禽市場建設指南》,活禽批發市場應遠離水源保護區和飲用水取水口,避開居民住宅區、公共場所等人口密集區,距離養殖場3公里以上。應劃分旱禽交易區、水禽交易區、雜禽交易區。
活禽零售市場應相對獨立,與市場其他農產品經營區域分開,有獨立的出入口;同時,每個活禽經營檔口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劃分為活禽存放、宰殺、售賣三個區域,其中活禽存放、宰殺區域應相對獨立、封閉,這兩個區域跟消費者是完全隔離的,在售賣這個區域跟消費者可以不完全隔離;此外,還得按照相關的規定和要求,配置消毒的設施和消防的設施等等衛生防御的設施。
按照《辦法》規定的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的要求,東莞將在明年實施家禽集中屠宰?!掇k法》明確了家禽屠宰場的選址要求。一方面,家禽屠宰場的選址應當符合地方政府的家禽屠宰專項規劃,并符合城鄉規劃、土地使用、動物防疫條件和環境保護要求;另一方面,應在地勢較高、干燥、水源充足、交通方便、無有害氣體、粉塵及其它污染物、便于污水治理排放的地區,且要遠離人口密集區。
《辦法》將活禽宰殺出場、“一日一清潔消毒,一周一大掃除,一月一休市,零售市場活禽當日零存欄“等制度上升為行政法律規定,使開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