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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7日從農業部獲悉,針對媒體報道的江西高安大量病死豬流入市場一事,農業部高度重視,目前已派出督導組赴江西與江西省農業廳等相關部門開展現場調查,迅速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據悉,江西病死豬流入7省市,去年共銷售病死豬肉2000多萬元。(12月28日《新京報》)
媒體過去已經披露過多起病死豬事件,曝光之后都會嚴打,相關涉案人員大多受到了法庭審判,相關官員也多被問責。然而,這類食品安全事件仍在上演,比如說這次發現的病死豬,不僅銷售額巨大,流入范圍很廣,持續時間很長,而且有些還攜帶烈性傳染病,令人恐懼。
目前讓人稍感欣慰的是,農業部高度重視,目前已派出督導組赴江西與江西省農業廳等相關部門開展現場調查。江西宜春也回應稱,已在全市迅速展開集中整治。無論是農業部調查,還是地方政府整治,在調查病死豬流通鏈條以及在調查責任人的同時,反腐部門應該同時跟進。
從相關報道來看,這起病死豬事件多個環節可能涉及腐敗。比如說,對于死亡的能繁母豬,按規定縣級畜牧獸醫部門與動物衛生監督部門應該介入,但記者調查發現相關部門沒有到達現場。再比如,養豬場老板披露“買賣病死母豬在當地是公開的秘密”,有關部門不可能不知道,這里面很可能隱藏著腐敗。
令人吃驚的是,這里的病死豬還有“動檢合格證”,一些屠宰場相關證照齊全。這些證明證照很可能是花錢買來的。一屠宰場老板更明確表示,把公安搞定就什么事也沒有,上面有什么行動就提前通知你……違規有錢都能擺平,顯然,這是赤裸裸的腐敗。
種種跡象顯示,專殺病死豬的屠宰場之所以有的開了五六年,有的更長,主要原因是腐敗。而且腐敗可能涉及多個環節多個部門。因此,調查這起病死豬事件,不能只是調查相關部門是否失職瀆職,還要調查哪些官員涉及腐敗,充當了屠宰場的保護傘和通風報信者。
對于這一事件已經暴露的腐敗問題,不能只是農業部一家介入調查,相關主管部門也應該介入調查,比如說,一些屠宰場有豬屠宰許可證、動物衛生檢疫證、工商登記證、稅務登記證等七個證照,那么,頒發這些證照的相關部門是否涉及腐敗,應該由其上級主管部門介入調查。
同時,涉案7省市的紀檢部門也應該介入調查,因為這一事件不是單純的販賣、屠宰病死豬,相關部門也不是失職瀆職那么簡單,很可能從中獲得了某些利益,然后為屠宰場提供證照與保護。
進而言之,今后調查重大公共事件,凡是有跡象顯示存在腐敗可能的,反腐部門都應介入調查,或者把腐敗作為調查重點之一。這樣做,一方面能讓腐敗問題充分暴露出來,對相關責任官員加以懲治。另一方面,也提醒各種監督主體對職能部門的權力加強監督,以防止權力為犯罪服務。
此外,還要反思監管體制和制度。比如,食品監管體制長期存在“九龍治水”的弊病,各地成立的食品安全委員會是否徹底解決了這個問題?再比如說,根據食品安全法,判定生產銷售不安全食品罪,兩個條件之一是違法涉案金額達5萬元,有全國人大代表就指出,“病死豬一頭才兩三百元,要達到5萬元的案值,這得多少病死豬啊”,顯然制度上還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