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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初,阿里巴巴與國家工商總局的一場“對話”引起社會普遍關注,事件觸發了假貨問題大討論。熱鬧爭論背后,隱藏著一個重要命題:行政部門如何與企業互動?在規則制定和執行中,雙方如何定位?監管的邊界在哪里?這都需要更為清晰地回答。
習近平總書記對政商關系有過專門論述:“官商之間淡如水,要相敬如賓,不要勾肩搭背”。在近年的全國兩會上,我們看到有不少代表委員就政商關系表達了見解,“建立正常的政商關系”已成為普遍共識。而隨著反腐力度與深度的逐步深入、隨著“依法治國”體系框架的進一步完善,重塑新型政商關系將再次成為代表委員關注的熱點話題之一。
無論政府部門還是民營企業,需要面對的是:在未來政商互動中,是沉醉于既往模式,游走于風險與暴利之間,還是重新厘清政商邊界?這并非一個輕松的選擇。
一
誠然,有商人就有政商關系。說起典型政商關系,人們總會想到清末“紅頂商人”胡雪巖。今天仍有不少企業家們對胡雪巖“出商入政、亦商亦政、左右逢源”念茲在茲,神往不已。左宗棠曾贊譽胡雪巖:“你是生逢其時,財色雙收,官居二品,商界知名。”胡雪巖答曰:“我是天從人愿,賭博一生,看似風光無盡,實則如履薄冰。”而胡雪巖慘淡的結局正是這種常年“如履薄冰”的生動注解。
著名社會學者、中國問題研究專家費正清描述歷史上的中國商人地位時說到,“在中國這部歷史長劇的發展中,商人沒有占據主要地位,它只是一個配角,也許有幾句臺詞……”
費正清的說法或有偏頗,卻道出一個實情:長期以來所謂政商關系并不對等,都是以“政”為主,“商”依“政”之變而隨時準備調整與適應。
無 獨有偶,企業家馮侖在其《跨越歷史的河流》中也對政商關系有過深刻表述,“這從來都是商業發展中的一大難題。政府手中掌握著國家公權力,在進行社會公共管理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干涉到企業的發展。小小的企業在政府面前絕對是弱勢群體。”
脆弱的關系必不能長久,人們期待打破這個怪圈。
二
任何一個生活在現代社會的人和組織都不可回避需要和政府發生各種形式的聯系,但我們遺憾地看到,很多人甚至包括商人在內對“什么是政府”卻沒有足夠的了解。
洛克在《政府論》中指出:政府本質上是行使公共權力的機構。作為公共權力行使者,政府的行為是強制的,依靠強制力來保證各項政策的實施。換言之,這也就是為什么說“政府再小也是政府,企業再大也是企業”。政商關系的本質決定了只有合作才有出路,任何政商對抗都并不明智,其結果只能是商的徹底毀滅。
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商”需要對“政”百依百順甚至可以被予取予求。
事實上,政府行使公共權力是圍繞其使命和職責展開的。其宗旨是維護公共利益、增進人民福利,這也是政府合法性的來源。只有找準了“政”的這條主線,“商”才能做出正確地判斷和行為方式。
有學者提出,轉型期的中國國情決定了當下政府的運作與我們所期望的理想狀態還有較大差距。所以企業不得不時常經受著政策的變化、權力的干涉以及政府部門之間政策、利益博弈帶來的困擾。但是正如前述,當企業把握政府的公共服務的主旨,以系統機制對應系統機制,才能夠達到長期的和諧共處。
比如,著名房地產企業公司萬科的創始人王石很早提出“不行賄”和用國有制造業企業的管理方法建立有效的系統和體制,建立經理人文化,培養經理人團隊??茖W合理的治理結構,和專業有效的公司管理系統,才能穩健有效地與政府管理部門對接,獲取長期發展的市場資源和政府資源。萬科的例子只是表明,很難想象一個與政界絕緣的企業家能夠保持超速成長。因此,如何處理政商關系,既是一個技術問題,更是一個價值觀問題。
三
有學者指出,理解政商關系要從人格化角度切入,但良好的政商關系則需要突破人格化的局限。
前述萬科所構建的體制正是這種嘗試的標本之一。政府并非簡單堆積的集合體,它有自己的控制體系,控制意志最終體現于官員的行為方式,并通過法律、規則及倫理等形式具體化。
政商關系中之所以出現官商勾結、惡意干涉等權力濫用問題,它的根源在于,每個相關官員有自己獨特的利益需求和行為偏好。因此,人格化的“政”必然會在缺乏約束的情況下形成對“商”的某種利益侵害,抑或與“商”同謀,對公眾利益進行侵害。
由于工作關系,記者接觸過很多企業家。一個很大問題在于,不少企業家在相當程度上把官員等同于政府。大量事實表明,企業與企業家出現危機甚至崩潰,正是基于這樣的錯誤認識。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副教授王建均對人格化政商關系模式及其危害做出過深刻闡述。他認為,在中國傳統的“人情”文化中,具有濃厚人格化特征的社會關系網無孔不入。因此,在不完善的市場經濟中,企業要發展壯大,很難擺脫一定程度的人格化的政商關系。這種人格化的政商關系具有依附性、投機性和腐蝕性,比如建立在血緣、親緣、學緣、友緣等基礎上的政商關系。這種政商關系交易成本低,支持廣泛持久,具有先天優勢,有助于一些企業獲取稀缺資源和壟斷發展。
在王建均看來,人格化政商關系更多是利益捆綁性關系。將如,企業生產經營的收益與管理部門官員的收益相掛鉤,讓官員也參與到企業的利益分享中,由此形成的一種利益同盟的政商關系。其形式有“干股”、“搭股”、“合伙開辦企業”等。這種關系將企業家與地方官員之間不對等的依附關系變成了利益同盟和合作者的關系,以期為企業獲得持久和穩定的政治上的庇護,爭取更為寬松的經營環境。
毋庸諱言,地方政府與企業形成的具有人格化的政商同盟關系曾起過重要的積極作用,被認為是中國實現經濟高速增長的制度因素。但是這種具有正效應的人格化的政商關系,是特定歷史階段的產物,在不斷完善的市場經濟進程中,需要被非人格化的政商關系所取代的。
四
有人形容政商關系是一種平衡木游戲。萬通集團董事長馮侖在《野蠻生長》中寫道:白天,他們慷慨激揚,晚上,面對官商雙軌的跑道他們需要思考。一邊是現有軌道的牽制,一邊是他們期待的康莊大道,但卻荒草叢生,他們也常不知何去何從,在兩種價值觀的博弈中,他們邊跑邊思考,以致于他們自己都會發現自己有人格分裂的特征。
財經作家蘇小和在《中國企業家黑皮書》中說,中國的企業家能夠混出來有名頭的幾率遠遠低于1/256。而這些幸運者的成就和他們的軟肋同樣真實得讓人震驚。他們熱愛市場,但又容易被市場之中無厘頭的冷箭所傷;他們脫胎于制度,卻要像神話中的珀爾修斯一樣試圖擺脫宙斯的陰影。
蘇小和所說的正是一種“雙軌制”下企業家的糾結的“平衡木”狀態。
平衡木之術可以玩一時,卻無法長久。過去的三十年里,有太多企業家因和政治走得過近或過遠而導致失敗。
從步鑫生到牟其中再到黃光裕,我們看到了太多平衡術下的失敗者。天平過于倒向政治是上述企業家失敗的主因之一。同樣,疏離政治也讓一些企業家吃盡苦頭。
如果說,步鑫生、牟其中、黃光裕敗于各種形式的“勾肩搭背”,那么也有不少企業家是倒在與政治的疏離陌生之上。
仰融、顧雛軍以及河北的孫大午,他們都是在企業做大的同時與地方政府關系漸行漸遠甚至不斷惡化而導致了企業與個人的重大危機。
“要比政府還要了解政府,才能善于和政府打交道。在政府面前,我們始終扮演的是既聰明、又能干、更聽話的角色。”曾有企業家這樣透露其多年不敗的玄妙之處——話語似乎透著精明,但究其本質,卻是一種“危險的聰明”。
五
從企業角度而言,政府環境構成了其外在環境的重要部分,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以及企業間的競爭都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企業要面對兩大環境,包括市場環境和非市場環境,企業必須針對市場環境和非市場環境做出相應的反應。因此,重塑新型政商關系必然是一道繞不開的命題。
全國工商聯主席王欽敏曾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求民營企業家建立新型的政商關系。他說,近年來有極少數的企業家搞官商勾結、權錢交易。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們缺乏法治意識,沒能守住法律和道德底線。習近平總書記倡導“官商之間淡如水,要相敬如賓,不要勾肩搭背”,這是正確處理政商關系必須牢記的根本準則。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形勢下,廣大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應充分認識到,守法最安全,守法是對企業和企業家最有效的保護,也是最好的維權。要警鐘長鳴,時刻敬畏法律這把懸在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在處理企業與市場、企業與政府的關系上,自覺做到“不踩雷區、不觸紅線”,保持健康的政商關系。
如何重塑新型政商關系?
“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重塑良性政商關系,既需要官員與商人有著高度的道德自覺,更需要為他們突破人格化關系設立一道制度的防火墻。
新型政商關系不是全盤否定傳統政商關系,而是要去除其中不健康的因素,最終建立一種邊界清晰、權責分明、交往規范、監督有效、參與有序、激勵有為、合作共榮的新型政商關系。
王欽敏指出,建立新型政商關系,從根本上說,就是要從傳統的“尋找關系、建立關系、維護關系、利用關系、發展關系”關系型政商行為模式,轉型為“尋找制度、學習制度、利用制度、參與制度修訂、監督制度執行”法治型政商行為模式。
全國工商聯副主席,中國民營經濟研究會會長莊聰生近日發表相關文章時也提出:守法是對企業家最有效的保護。他說,黨的十八大以來,反腐力度持續加大,隨著一些政府官員被查處,少數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深陷其中,腐敗官員落馬常常帶出一些非公有制經濟人士,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受查處也往往牽出一些腐敗官員。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擁有大量社會資本和要素資源,一旦與權力相勾結,在官員腐敗犯罪活動中推波助瀾,容易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損害國家經濟利益,擾亂經濟秩序,敗壞政商關系,不僅嚴重影響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環境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形象,而且影響黨風政風,侵蝕黨的執政基礎。
因此在政商關系的處理上,要依法依規,有節有度,光明磊落,走“前門”、干正事,不走歪門邪道。
越來越多的共識正在達成:構建新型政商關系,就是要處理好政府、市場的關系。對于企業而言,法無禁止則行;對于政府而言,法無授權則止。一切都在法治思維框架下陽光操作。
政商之間要相敬如賓而非勾肩搭背。構建“離不開,靠得住”的新型政商關系。
回到本文之初,企業與監管部門的分歧雖非大事,但已成為一道分水嶺:沉醉于既往的政商關系,通過其間灰色地帶而獲利的時代已經過去,無論政還是商,都需要面對法治思維下的新常態,用全新思維去建立新型的政商互動模式。
舊的模式正在逐步消解與轉化,新的關系體系正在搭建??梢詳嘌?,厘清政商邊界的歷史命題,將再一次深刻影響中國商業文明的進程。